环球即时:之前在外省市取得的职称,在上海认可吗?
来源:绿色青浦    时间:2023-05-10 16:05:14


(相关资料图)

根据《关于跨区域、跨单位流动到本市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办法》(沪人社专〔2021〕213号),跨区域、跨单位流动到本市仍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,在原区域、原单位取得的职称,符合国家基本评价标准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,无需在本市参加复核评审,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,并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:

对自主评聘、“定向评价、定向使用”的职称,流动到本市应按照本市职称评审标准和程序,向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复核评审。

X 关闭

Copyright ©  2015-2022 华东太阳能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京ICP备2022016840号-41   联系邮箱:2 913 236 @qq.com